上海证券交易所12月22日消息: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(下称:仲裁委)送达的有关应裁通知书以及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:钱江水利)提出的《仲裁申请书》等相关资料,仲裁委已于2009年12月17日决定受理钱江水利与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,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:
根据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与钱江水利签署的《关于 股权转让合同 之解除协议》(下称:解除协议),解除双方于2005年4月30日签署的关于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(公司持有其1000万元股权,下称:天堂硅谷)股权转让事项的《股权转让合同》,并约定在解除《股权转让合同》后,公司将与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:硅谷天堂)签署股权转让协议,将公司所持有的天堂硅谷所有股权转让给硅谷天堂,若公司违反该规定,则向钱江水利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。
解除协议签订后,公司与硅谷天堂经多次洽谈,未能就股权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。后公司向天堂硅谷发出有关通知函,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行使天堂硅谷股东知情权,但其拒绝公司该项要求。经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,该法院判决天堂硅谷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、股东会记录和董事会决议等。天堂硅谷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维持原判。
本次钱江水利向仲裁委提起仲裁,要求公司继续履行解除协议、将公司所持有的天堂硅谷所有股权按指定的价格转让给硅谷天堂,并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及承担本案仲裁费用。
仲裁委尚未对本案做出裁决。 |